[癌登第103007號通知文] 因應103年癌症登記實務作業之需求,請 貴院依說明段辦理

一、本案係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「台灣癌症登記工作計畫」辦理。

二、提醒參與「103年度醫院癌症診療品質提升計畫」醫院:

  1. 自102年起所有新診斷為男、女前10癌(包括喉癌C32)均須採用長表申報。
  2. 前述癌別之癌症部位特定因子(SSF)欄位均須申報
  3. 去年參與「102年度醫院癌症診療品質提升計畫」第三類醫院,今年起SSF欄位內容均須申報;若目前第一季申報之前述癌別SSF欄位有漏申報者,請自行異動申報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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