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癌登第103003號通知文] 全癌症長表申報規則說明與100年版台灣癌症登記摘錄手冊-102年修訂版勘誤表,請 貴院依說明段辦理

一、 本案係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「台灣癌症登記工作計畫」辦理。

二、 全癌症(C00.0-C80.9)長表申報醫院請注意:
原AJCC第6版(適用98診斷年以前個案)僅針對長表15編寫勘誤邏輯,因98年以前診斷個案漸減,故不再對原申報短表之癌別新增AJCC第6版TNM stage對應。故全癌症長表申報醫院,欲補申報98(含)診斷年之前原短表申報之癌別,仍採用42欄位申報;僅99(含)診斷年以後原短表申報之癌別,則可採用114欄位申報。

三、 因應癌登103002號通知文公告「100年版台灣癌症登記摘錄手冊」-102年修訂版下載通知後,收到癌登同仁寶貴意見,修正部分內容(詳見附件一勘誤表);若需下載最新手冊版本,請逕至台灣癌症登記中心網站『資料下載』頁面下載。

[癌登第103003號通知文全文下載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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