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本案係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「台灣癌症登記工作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 107年「台灣癌症登記長/短表摘錄手冊」、「癌症部位特定因子編碼手冊」第四版於111年1月19日由國民健康署公告後(國健癌字第1110360098號公文),修正勘誤內容如下:
(1) 癌登短表摘錄手冊第108頁「申報醫院免疫治療」欄位編碼與定義表格:刪除82-87編碼與定義。
(2) 癌症部位特定因子手冊第95頁胰臟癌SSF 3「Carbohydrate Antigen 19-9」欄位:編碼981-997修改單位ng/ml為U/ml。
(3) 癌症部位特定因子手冊第114頁肺癌SSF 9「腫瘤顆數」欄位:原收錄病理期別第1-2期,改為第0-2期。
前述107年第四版手冊檔案連結與修訂處內容說明,請逕至台灣癌症登記中心網站「資料下載」頁面下載,網址如下:http://tcr.cph.ntu.edu.tw/main.php?Page=A6。
三、 依據WHO Classification of Tumours 第5版修訂,與美國NAACCR最新公告 https://www.naaccr.org/icdo3/ 比對彙整,更新最新病理組織型態編碼表(詳見附件癌登第111001號通知文),適用於2022診斷年以後個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