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案係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「台灣癌症監測精進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 FIGO分期應用於子宮體癌屬於病理分期,若子宮體癌個案手術前先執行前導性治療,比照卵巢癌FIGO期別摘錄規則,新增登錄臨床FIGO期別資訊於其他分期系統期別(臨床)欄位[癌登欄位序號 #3.19];另前導治療後之術後病理FIGO期別,仍應摘錄於其他分期系統期別(病理)欄位。
三、 前述新增規則自114年第一季申報起適用,並於今年增修至長表摘錄手冊,相關邏輯將於3月1日更新。
一、本案係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「台灣癌症監測精進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 FIGO分期應用於子宮體癌屬於病理分期,若子宮體癌個案手術前先執行前導性治療,比照卵巢癌FIGO期別摘錄規則,新增登錄臨床FIGO期別資訊於其他分期系統期別(臨床)欄位[癌登欄位序號 #3.19];另前導治療後之術後病理FIGO期別,仍應摘錄於其他分期系統期別(病理)欄位。
三、 前述新增規則自114年第一季申報起適用,並於今年增修至長表摘錄手冊,相關邏輯將於3月1日更新。